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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6章 第八章辛筝

    谈妥了价钱与交货时间,辛筝并未马上离去,而是对元口中的长族、疍族等瑰丽故事产生了极为浓郁的兴趣,尤其是这些瑰丽故事里透出来的一个词:十洲。

    大荒有十洲,元洲为其一。

    辛筝取出了自己随身带着的糖与元边分享边聊。

    元收下了糖,非常珍惜的,一点都没浪费的品尝着,同时对辛筝的好奇有问必答。

    拜望舒所赐,她几个月没吃糖了。

    在拘缨国的时候全天无休,根本没时间吃,离开拘缨国时望舒趁着自己控制身体时将元辛苦收集的五千斤糖都给扔了。

    药糖是个好东西,智慧生物无法拒绝的追求——大部分,少部分无形无相的特殊品种就算了。

    可即便是智慧生物,与元共享躯体多年后,曾经也很喜欢糖之甘甜的望舒已然染上了厌糖症。

    从二十岁第一次与元交易到现在也不过九年,九年的时间,被生拔了十五颗蛀牙....足以令任何一个正常人刻骨铭心。

    元理解望舒的心情,但不支持。

    她等了这么多年等一具合意的躯体可不仅仅是为了复活,更多的还是为了...吃糖。

    没有身体的状态根本吃不了糖,品尝不到糖的甘美。

    她也知道自己九年吃坏望舒十五颗牙很过分,但数千年没吃糖,她实在是控制不住自己呀。

    不让人吃糖,没有比这更残忍的事了。

    不过快了。

    这次去青州,望舒一定会许第二个愿望。

    十二个时辰,十二个愿望,一个时辰一个愿望。

    十二个愿望之后,这具躯体就完完全全是自己的了,到了那个时候,想怎么吃糖就怎么吃糖,还不用担心蛀牙。

    十二次改造之后的躯壳是不存在被蛀虫蛀坏的可能的,也不会老了。

    虽说巫女是半个神话生物,虽然会死,但活着的时候身体状态会一直维持好最佳状态,变相的永葆青春了,但和十二次改造之后的躯体比还是差了些。

    元心情很好的让辛筝掏空了自己的游历见闻,非常详细。

    不仅仅是十洲,连十洲上有什么物种,都什么模样也能说出一二来。

    长族雌雄同体,社会形态的组织性是所有种族中最强的。

    水族,也叫无相,前者是元的称呼,后者是水族的自称,无形无相,连性别都没有。不是长族那种雌雄同体,水族是真无/性。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疍族是两栖类,可以在海上生存的物种,也因为以部落为单位生活于海上,再加上疍族的寿命不短,能活三百载。人族在海上漂个一年,不疯也得半疯,疍族却不会。

    无启是半植物生命,给水给阳光,一年都死不了,当然,也不会健康。

    最神奇的是无启的生命形式,生下来便是三四岁孩童模样,之后每一次复活,复活时外表年龄都会比上一次大一点。

    更神奇的是古妖,生下来差不多是落地长,三年的时间会从一个婴孩长成七八/九十芕的幼童,然后会顶着这副模样一直到幼生期结束。

    古妖的幼生期,约莫八/九百岁,幼生期结束时,古妖的幼崽会在三年内变成成年模样。

    奇幻且瑰丽,甚至荒诞。

    辛筝听得津津有味,信没信元就不得而知了,不是每个人都跟青婧和那条蛇似的能读心。

    说的人精力充沛,几个月不睡觉都照样活力十足,但辛筝受不了。

    一边听一边记,还要在脑子里高强度的分析,辛筝的精力消耗得很快,待到暮色四合,蒲阪眼看就要宵禁了,辛筝这才不舍的与元告别。

    辛筝一走元马上便将身体还给了望舒,再不换人,这身体就得崩溃了。

    只经过一次改造的身体根本无法容纳祂控制时长超过一个时辰,偏偏这回望舒不想被认出来免得打草惊蛇,元的控制时间便超出了一刻时辰。

    望舒接掌身体便感觉到了源自于身体每一片组织传来的痛苦,仿佛身体随时都会炸开。

    望舒再一看自己的露在外面的手掌,皮肤毛孔正在往外渗血。

    【怎么这么严重?】

    【冒血至少不是冒内脏碎片。】

    望舒一时沉默。

    这就是你没有直接上手抢控制权的原因吗?

    “辛侯当真要花万金去买那些种子?”

    一直都安安静静的陪着辛筝,看她讨价还价,看她与元东拉西扯的卫辕在归路上终于问辛侯。

    辛筝点头。“我速来言出必行。”

    卫辕奇道:“辛侯如此她不是在骗你?”

    辛筝道:“骗我也无妨呀。”

    卫辕疑惑的看着辛筝。

    辛筝解释道:“我需要元洲所有农作物的种子,哪怕是同一种农作物,生长在不同的地方,种子也是不同的,而这些,我都需要收集。但自己慢慢搜集委实慢了点。万金求种子,哪怕最后被骗了,元洲谁会不知只要有良种便可从我这里得到十辈子都用不完的财富?”

    卫辕懂了。“千金买马骨。”

    辛筝点头。“而且即便她骗了我,有本事她这辈子都不要让我找到。”

    至于关于十洲那近乎神话传说般的瑰丽故事,也好验证。

    不是说炎洲就在元洲南边吗?离着一万多里,既如此,回头让苏横派出探索船一直向南,看看有没有炎洲。

    若为真。

    长洲就在炎洲东南,想来也会很容易找到。

    卫辕在心里为元祈祷,最好不要骗辛筝,不然一定会很惨。“辛侯还有钱?”

    元有没有骗人至少半年后才能知道,但辛筝有没有钱却是已知的事。

    辛筝的经济状态哪怕是卫辕这个来了没两个月的门客都能看出来:债台高筑。

    看似花钱大手大脚,但仔细一看就会辛筝每一分钱都不是平白无故的花出去的,且辛筝还表现得很贪。

    因着是王身前的红人,给辛筝送礼送钱的人不在少数,辛筝统统来者不拒。

    这也谈不上贪,公卿贵族谁不是如此。

    辛筝吃相难看在于这人的收钱之后的后续。

    好比卫辕前些日子半听半见证了的事。

    有个贵族氏族手足相争,其中一个找辛筝帮忙,辛筝狮子大开口,那人同意了,于是辛筝扶了那人做上家主之位。

    过了一段时间,那人被逼到死路的姐姐也来辛筝,辛筝同样狮子大开口,姐姐应允了,于是乎那个家族的家主之位再次换人。

    给钱就办事,当下阶段谁给的钱多就为谁办事。

    这吃相难看得令人佩服。

    但也拜辛筝的吃相所赐,这些日子蒲阪甚为热闹。

    人都躺床上下不了地还能这么折腾,辛筝委实是个人才。

    辛筝沉吟道:“钱倒是个问题,不过,也不是不能解决。”

    卫辕眼角抽了抽,总觉得辛筝又要有惊人之举了。

    元给的时间短,辛筝又是个行动力很强的人,故而卫辕第二天便知道辛筝又有何惊人之举了。

    辛筝将府中所有值钱的东西都给翻了出来,遗憾的是辛筝太败家,哪怕刮了个底朝天也没刮出多少珍宝来。辛筝也有自知之明,因而吩咐了人翻箱倒柜之后便出门了,挨家挨户借钱。

    或者说,勒索。

    公卿贵族们刚被收拾过,一个个跟鹌鹑似的,辛筝找上门借钱,不仅借了,还不收利息,甚至主动给辛筝塞钱。不怕辛筝要的多,就怕辛筝不肯收,哪怕其中不少前不久才给辛筝送过金银财宝,这会儿也还是砸锅卖铁的继续送。

    卫辕:“....”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仅是第一天辛筝回来时便带着满满几大箱子的珍珠,其中甚至还有夜明珠和月光明珠,即便是普通珍珠,也无一不是成色上品的珠。

    金银笨重,布帛易坏,因而贵族储存最多的珍宝便是珠了,价值珍贵且便于携带。虽然蚌珠有发黄之虞,但那需要很长的时间,在那之前完全能处理掉,即便是不转手,也有的是用处。

    珍珠粉素来被认为是滋补养颜的佳品,很多贵族每天都要食和涂抹珍珠粉。

    但蚌珠不易得,而上品的宝珠更是不易得。

    卫辕有理由怀疑辛筝是否将那些贵族氏族的珍珠收藏给搜刮干净了。

    人终究不是羊,这么简单粗暴的拔毛,会痛的,痛了就会反抗。

    虽然同途殊归,但到底是三十余年来第一个也可能是这一生唯一一个知己,卫辕忍不住提醒了下辛筝。

    “谢了,不过有钱人的生活,先生想象不到。”辛筝叹道。

    卫辕疑惑的看着辛筝。

    辛筝道:“这些珠子不过是九牛一毛,信不信人短则三五载,多则十年八载便能重新攒回来。”

    卫辕惊讶。“怎么可能那么快?”

    辛筝道。“就是能这么快。”

    卫辕抬手表示让自己捋一捋思路。

    做为一个读万卷书的同时还行了万里路的正统游士,卫辕的知识还是相当广博的。

    并不是什么蚌都产珠。

    寻常江河湖泊里也不是没有产珠的蚌,但一来少,二来品质一般。但帝国甚为辽阔,普通珠子积少成多也不是小数目,但辛筝带回来的珠子成色都非常好,显然不是无名的小地方里采的。

    帝国六大产珠胜地,兖州之云梦泽、冀州之大野泽、西荒之辋川海、澜越之幽泽、青州之震泽、越州之合浦,每个地方都盛产宝珠,其中以越州合浦海域产的海珠最美。

    辛筝带回来的珠子应当为这六个地方所产。

    虽然产珠,并且多宝珠,但....也很危险。

    采珠的渔民与奴隶死亡率不是一般的高,而死亡率高,成绩可想而知。

    哪怕是贵族不惜人力,也不可能在这么短时间里将损失的珠子给补回来。

    理顺了思路,卫辕也问出了自己的疑惑。

    辛筝道:“值钱的又不止珠子,采珠产量是不高,但从氓庶身上搜刮不是更安全也更丰盛?”

    卫辕听懂了,也无言了。“辛侯欲谋王?”

    辛筝摇头。“目前为止我与他并无冲突。”

    卫辕懂了。

    随手落一枚闲子,日后爆发出来有用是好事,没作用也没损失。

    按着辛筝的心思,第二天应该继续的,然计划赶不上变化,辛筝高调勒索不得不变成低调勒索。

    在掘地三尺的寻找下,防风侯终于寻到了。

    只一点,找到的防风侯已经被煮熟了,并且有一部分已为野犬所食,若是发现得晚些,可能就只剩下骨头了.....一代枭雄如此落幕,震惊了整个蒲阪。

    辛筝收到消息时整个人都惊呆了。

    本来还怀疑防风侯的失踪是否与王、方雷侯有关系,但现在....绝对是私仇。

    若是权力斗争,正常人不会干这么过分。

    大家都是血统高贵的贵族,受益于血统,自然也要遵守与捍卫一些基本规则。

    若是王与方雷侯任何一个人做的,都只会取防风侯的性命而不会再对防风侯做点别的。

    而防风侯现在却是被煮熟了,虽然没说是死后被煮的还是活着时就被煮的,但辛筝隐约觉得,防风侯可能就是温水煮青蛙里的那只蛙。

    被煮的时候,人还活蹦乱跳的。

    思及此,辛筝有些疑惑。

    多大仇呀,防风侯是煮了凶手全家还是怎么凶手了,竟至于此。

    辛筝既然疑惑,自然便去寻了乔,同乔说了防风侯被煮了的事。

    煮的人也挺有心计的,用来煮人那口镬鼎是方雷侯的。

    铜器是生活用具的同时也是一种史料。

    铜器耐用,而且铜料并不便宜,因而王侯贵族铸造铜器时都会在铜器上铭刻什么时候因为什么事而铸美器,而铜器的铸造用的是陶范,这便使得每件美器都是独一无二的。

    若是酒爵之类的小物件可能还不好判断是谁家的,但镬鼎这样的大型美器却是无大事不铸的,上面的铭文也往往会非常多,只要是识字的都能通过铭文分辨出镬鼎是谁的。

    方雷侯是可能会杀了防风侯,却绝对不会将人给烹了,且还是用自己的镬鼎,烹完后镬鼎也没收回,而是扔在野外,更甚至镬鼎里的尸体都没弄出来,不过也得亏没弄出来,不然防风侯可能就不仅仅是损失一部分躯体了。

    乔道:“可能,大概,是望舒。”

    辛筝问:“她与防风侯多大仇?换做是我,我是无法想像我会因为什么事而如此对待一个人,便是杀父之仇也不至于如此残忍。”

    乔沉默了一瞬,问:“我听说过你的事迹,你好像烤熟过很多活人,还将活人挂到城楼上至死,更有甚者,把人削成人棍塞进酒瓮里。”

    哪样不比望舒更残忍?

    辛筝叹道:“我那也是没办法,不杀他们,他们就要杀我,不残忍,杀我的人就会源源不断,只有用残忍震慑了所有人,大部分人才能冷静下来思考什么是最重要的。”

    乔噎了,无声的用眼神表达着一个意思:全是歪理。

    辛筝道:“你对人性太不了解了,你不信?我可告诉你,事实证明,我的做法很有效,刺杀我的人越来越少。”网首发

    “然后每隔一段时间会有一次爆发?”

    辛筝惊讶扬眉。“你怎知?”

    乔:“你被国人驱逐,不冤。”

    辛筝:“我也觉得挺划算的,趁机清理了一波没长脑子的豚,节省了不少粮食和空气。”

    乔被打败了。

    辛筝继续问:“我记得你说过,望舒想烹的人是王与防风侯全家,并无方雷侯,为何发现防风侯时,他的尸体躺在方雷侯的镬鼎里?”

    “大概是挑拨吧。”乔回道。“蒲阪三巨头的关系也没那么好的。”

    之所以看着和乐融融不过是三足鼎立谁也奈何不了谁。

    辛筝道:“我知道啊,但这不合理呀,一个纯粹的复仇者为何还要离间蒲阪统治者之间的关系?”

    “防风侯与王皆为蒲阪三巨头之一。”

    不离间,怎么有机会?

    辛筝叹道。“能这么做,望舒要么是一个完全不考虑后果的纯粹复仇者,要么就是完全没有自己是个人族的基础认知。”

    乔道:“望舒提过,她有奴隶血统,本来就不是人吧?”

    辛筝顿时噎住。

    奴隶制这玩意必须得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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