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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雨浩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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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雨浩歌

作者:那斯骨骼精奇
  • 分类:历史军事
  • 字数:1294958
  • 状态:连载中
  • 更新:2020-10-27

    这个南阙江湖,化境十魁剑为首,一入神窍非凡人。有人凝十年刀意,抒胸臆,想见的江湖多点有意思的人和事。有昆仑十八奴,世间传闻可搬山,魁三无视阎罗殿。有个身形佝偻的传奇老人,最疼爱自己的外孙。有伴生人,出生即带前世记忆。有少女年仅十七岁,一统乌布十三族,一身修为吓死人,背刀名无敌。有个万人敌,并非万人敌。有蛟龙出没,九蛟互吞终化龙。有个身世显赫,叫作秦恒的年轻人,走出大庆,走在江湖,叩关白罱……————然,一日乾坤尽覆,打得支离破碎。后,大庆覆灭,八王并起,天下乱。赤域雄狮趁隙压境北疆,神秘西地蠢蠢欲动,东方佛国传扬佛法,名为教化万民。那个出身大庆的年轻人,除了一袭白衣外,唯有一颗要坐天下的心。PS:本书架空加玄幻,天下争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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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四章 捋头绪


    白袍已不似白袍的年轻人与大庆步卒正前锋都尉钟鼎分别,钟鼎领着半数正前锋将士,返回的路线往西,与梁骏所领右翼三营,在方位上稍稍有所偏离,后者往西南,但殊途同归,皆是去往北域偏远地带,定阳州。

    秦恒往北,返回浩淼城。来时两人御风行,去时三人三马归,多了关洪与三匹善长途奔袭的白野驹,非战马品种。

    悠悠骑在马背上驰骋的三人,在这片名为东麓的荒野平原,多是游牧民族散居,故而人烟稀少的地域,并不起眼。在这些游牧人的眼中,北域寻常百姓也好,江湖人也罢,并无多大区别。非要说有区别,那就在于霸道和更霸道的区别。地位不比荒奴高多少的游牧人,是在夹缝中求存,命贱自比草芥的那类人,人命不被当回事。

    来时不及欣赏四野茫茫景色的秦恒,眼下策马的速度放缓了许多。关洪始终策马在前,虬髯客在后,将之夹在中间。

    在入荒奴城之前,秦恒首要解决的后顾之忧,就是大庆步卒由周笃、鲁进两个鱼漏底大谍子从中挑唆,导致两极分化,军心涣散的危险局面,最难之处就在于梁骏的杀与不杀,这是一个环环相扣的大难题,困扰了秦恒许多天。

    岩山顶,自从看出鲁进的算计开始,再之后从关洪口中得知大庆步卒的潜在问题,诸般联系,才挖出最根本的由索,周笃。

    周笃虽为大庆步卒副将,可并不得军心,所以杀他是一件很顺理成章的事,不会引起将士们的哗变。

    但被周笃煽动蛊惑的梁骏就不一样了,要杀他不是一个快刀斩乱麻的简单问题。一则梁骏在步军将士们心中的威望极高,二则他曾为大庆立下赫赫战功无数,名将头衔实至名归,三则他并不涉及最根本的问题,如先前所言,梁骏的心始终向着大庆。能轻言杀之?那不是寒了将士们的心,更让军心涣散。

    但若不杀,大庆曾作为土皇帝的秦氏唯一嫡脉少主的威严何在,他在三万将士们的心中,有何威信可言?做了如此错事,以下犯上,私自调兵,连杀,你秦恒都不敢杀,还当个屁的少主?

    在今日之前,秦恒始终没下定决心对梁骏的处置是杀是留,直到清早起床后,他才有了决定,始终杀人的利小于弊,所以不杀。

    大庆军从来以向心力凝聚著称于世,不应在他身上被人所诟病。这是身为大庆军卒的荣耀,比之性命看的都重。若杀,军心动摇,弊大于利。

    秦恒从来不觉得书上所言的那句“大丈夫行事,由心顺遂,任意为之”是什么畅心之言。百姓求饱餐,任心而为,烧杀抢掠,那这世间还有何处太平。江湖没有大义,人人但求本心,那这座大染缸里,除了污秽就是腌臢。庙堂没有天下为公的地方,那怎能容得下万民。世间没有说理的地方,人或者与畜生何异?

    所以,秦恒的心中,妥协并不一定意味着违背本心,有的时候为在乎的人,在乎的事,能够良性发展下去,他宁愿逆了本心。就像对待梁骏之事,为其开脱,他有千万个理由,但要杀之,只要一个就够了,比如他做此事是为了杀我。

    不过,如他先前所讲,此事翻篇了,那么以后无论自己与梁骏上下关系如何,他都不会去翻此篇旧账。

    梁骏之事,前后梳理清楚后,秦恒又捋了捋纷乱的头绪。

    当前,曾经再辉煌的大庆,风光都已不再了,这乃是事实。他是要谋而后动,打回去也好,还是要实现更深层次的想法,眼下都不能将如此长远之事拉到近前。说白了,路要一步一步走,饭要一口一口吃。

    与乌布那位年轻萨主所达成的合作关系,秦恒所想,未来是要建立同盟战线,在解决眼下荒奴城之事,有了大庆三万步卒与这荒奴城十万荒士,再加上若能顺利接手爷爷安插黄葫六滩,如今已能算是私人领地的黄沙城,那么自己也就有了和一统乌布十三族的那位年轻女萨主谈同盟条件的本钱。这一切的三方谋划,都只为了一个目的——立足。

    北域天下,那位满心雄心壮志的大蛮王,还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一统,他眼下也腾不出手来,对付占据另外两成土地的大部氏族。所以,这对于秦恒来说,是个机会,为自己,也为三万大庆步卒,谋一个栖身之所,积攒实力,以期后伐的机会。

    当然,秦恒也明白,这一切不过是他心中美好的想法,真实实行起来,困难重重。

    就以荒奴城为例,若不是今日在与典方褚的一番详谈中了解到,荒奴城内,单以武力去降服那些可谓“亡命徒”的背井离乡之人,那简直是天方夜谭,根本做不到。对于没了家,连温饱都成问题的他们来说,说白了,最不怕的就是死,死了反而不用再受这些苦。因此,想要实现一统荒奴城,使之为我所用,还要另寻他法。

    假如没有典方褚的这番点拨,什么都不了解的秦恒,一头扎进那座水深淹死人连点水花都不冒的荒奴城,不说最终的结果处处碰壁,举步维艰。但至少也要在里面浪费大量的时间去了解风土人情,荒奴所需,找寻为我所用的节点,这些零零碎碎,汇总在一起,去杂留精,然最后能不能破局,还真不好说。

    由此可见,收服一座荒奴城为我所用,还未进入荒奴聚集地的地界,就已经暴露了种种困难。可想而知,三方势力整合为一,说起来容易,共听调遣,其困难程度,不说难如登天,也如徒手攀岩了。

    不过,秦恒这会儿是在捋清头绪,困难不困难的,不在他考虑当中,遂心念一瞬也就给略过了。之后,他又想到另一件紧要之事,修为全无的他,从在赫连氏族的冼苏镇开始,就一直想要打熬体魄,将武功修为从头练起,可到现在,不仅没有从头开始,反而伤上加伤再加伤,这副体魄简直比稚子孩童的还要不如。

    秦恒很明白,想要实现他心中所想,就要有强健的体魄,这才是成就诸事的根基。所以,他决定在入了荒奴城之后,做事修行两不误,伤愈凝练神魂,打熬体魄。

    至于什么道基有损,秦恒不在乎。卡酷小说网_https://www.kakuxs.com/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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